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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病給付申請

一、普通傷病給付

(一)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而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 4 日起,得請領普通傷病補助費,門診或在家療養期間均不在給付範圍。

(二)請領應備文件:

  1. 「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下載>
  2. 被保險人印章及存摺帳號影本
  3. 傷病診斷書正本(得以就診醫院開具載有傷病名稱及入、出院日期之證明文件正本代替)

二、職業傷害給付:

(一)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職業病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 4 日起,得請領職業傷病補償費。

(二)請領應備文件:

  1. 「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下載>
  2. 傷病診斷書正本
  3. 工作證明 2 份
  4. 被保險人印章及存摺帳號影本
  5. 首次申請如為交通事故,請加附「上下班(公出)途中事故證明書」<下載>,如經警察等機關處理者,請一併檢送紀錄。

三、請領方式及流程:

  1. 電洽本會詢問申辦資格是否符合
  2. 備妥上述文件
  3. 請親臨本會或郵寄申請辦理。

四、勞保局傷病給付業務資訊及給付金額試算參考:

勞保局「給付業務」網頁連結 www.bli.gov.tw/0004837.html
勞保局「傷病給付試算」連結 www.bli.gov.tw/0100394.html

◎ 以上勞保給付申請相關內容均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公告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