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民健康保險施行後,男性被保險人之配偶分娩、早產、流產及女性被保險人流產者,均不得請領生育給付,僅女性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可以請領生育給付。
本會女性會員分娩或早產者,按其分娩或早產當月起,前 6 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給付 60 日。
勞保局「給付業務」網頁連結 www.bli.gov.tw/0004836.html
勞保局「生育給付試算」連結 www.bli.gov.tw/0100393.html
◎ 以上勞保給付申請相關內容均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公告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