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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薪資調整

一、申報調整時機及限制:

  1. 被保險人入會投保年滿一年以上者,可提出薪資調整申請,調整均自通知之次月1日生效。
  2. 辦理薪資調整者,須提供 2 家以上相關行業之收入證明文件。
  3. 被保險人於住院、懷孕期間或給付期間不得申請薪資調整。
  4. 被保險人領取失能(殘廢)給付或補助者須先行告知。
  5. 被保險人身體健康者,方可申請薪資調整(重殘者不調)。
  6. 如申請當月有住院者,請先來電告知,並暫停薪資調整申請作業程序。如已送件者,將予以撤回,不予調整。

二、申報辦理程序:

  1. 來電申請
  2. 由本會寄發「會員薪資調整申請書」
  3. 會員簽章「會員薪資調整申請書」
  4. 備妥申請書後,攜帶身份證正本及印章,請親臨本會辦理

三、薪資調整級距表:每年薪資可調整15%以內

以下級數表於111年01月01日適用

級數 原投保薪資 調整後薪資
24,000 27,600
25,250 28,800
26,400 30,300
27,600
28,800 31,800
30,300 34,800
31,800 36,300
33,300 38,200
34,800
36,300 40,100
十一 38,200 43,900
十二 40,100 45,800
十三 42,000
十四 43,900
十五 45,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