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成長率調整勞(職)保年金給付。(轉自勞工保險局官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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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5-14 |
113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成長率調整勞(職)保年金給付。
今年調整的是98、99、102、103、104、108、109及110年共8個年度之勞保年金請領者。
經計算至112年止,前開年度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以下簡稱CPI累計成長率)如下表,已達法定調整標準5%,目前正在領取勞保年金給付(含老年年金、失能年金及遺屬年金)者,依法將自113年5月起調高年金給付金額,於次月底(113年6月27日)入帳。
其他年度請領者,因CPI累計成長率尚未達5%,故不予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