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工商服務業職業工會
勞工保險局核編保險證號 02001645K
中央健康保險署單位代號 210001899
回首頁
工會位置
聯絡我們
相關連結
網站地圖
工會介紹
工會簡介
組織章程
組織架構
服務內容
活動集錦
會員大會
自強活動
課程系列
其他活動
工會位置
聯絡我們
入會方式
本會職業類別
投保薪資對照表
保費試算
會員福利
互助福利金
子女獎學金
勞工教育訓練
五一勞動節禮品
Q & A
勞健保業務
勞健保福利
勞健加保退保
投保薪資調整
老年給付申請
生育給付申請
傷病給付申請
失能給付申請
死亡給付申請(本人)
死亡給付申請(家屬)
團體保險
友聯意外險
教育訓練
Q & A
全部
工會訊息
就業資訊
職訓消息
勞健資訊
生育福利
勞保退休
相關分享
年度課程計畫
所有課程
一般課程
證照課程
職訓課程
勞動課程
講座
歷史課程
Q & A
本會會務相關表單
勞工保險給付表單
勞工保險文宣檔案
健康保險給付表單
健康保險文宣檔案
團體保險相關表單
課程資訊文件檔案
其他
全部
工會訊息
就業資訊
職訓消息
勞健資訊
生育福利
勞保退休
相關分享
◎ 首頁 > 最新消息 > 勞健資訊
勞健資訊
長期出境之工會會員,應即向所屬單位辦理退保。(摘自勞保局函文)
111-08-31
為確保職業工會會員勞健保權益,經查核不符加保資格者,應即向所屬投保單位辦理退保。
依勞保條例及勞保局函文規定,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均為在職保險,於我國境內實際從業且為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之勞工,始應由所屬本業之職業工會為其辦理加保。
職業工會被保險人如
經勞保局查核不符加保規定(非於台.澎.金.馬地區從業之勞工),將取消投保資格,除投保年資不予採計外,己繳納之保費不予退還。如有領取保險給付者,還會依法追還給付金額。
倘有
長期出境
、己轉受僱固定雇主或己不再實際從事勞動工作者,
應即向所屬投保單位辦理退保
,以免影響自身勞健保權益。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