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工商服務業職業工會
勞工保險局核編保險證號 02001645K
中央健康保險署單位代號 21000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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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頁 > 課程資訊 > Q & A
參加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有什麼資格限制嗎?
依規定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年滿20歲,無學歷限制,均得報名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資格取得訓練;
除中國大陸人士外,港澳人士及外國人亦可報名參加
何謂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初訓」?
「初訓」又稱為「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照取得訓練」,是針對有意從事不動產仲介或代銷行業,但不具有【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書】者所辦設的資格取得訓練課程。
依法規定:參加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機構、團體所舉辦的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30小時且測驗合格者,並向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團體登錄及領有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者,得充任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何謂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複訓 (換證)」?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書】有效期限為4年,期滿前,需參加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機構、團體所舉辦的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20小時,並向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團體重新辦理登錄,才得延續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資格。
此20小時訓練課程即為坊間俗稱的營業員複訓或換證課程。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照取得課程現在是不是都要考試?
依內政部修正「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認可辦法」,其修正內容主要為提升經紀營業員專業素質,增加資格取得測驗機制,以落實專業訓練制度之建立及管理。故於102年8月起,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照取得課程(即「營業員初訓」)之參訓人員均需上課30小時,且測驗成績達60分以上始能獲得證照。
營業員證照過期了該怎麼辦?
依規定: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因故被註銷或其有效期限屆滿(過期1日)後即已不具營業員資格,如欲重新申辦登錄,自應檢附完成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資格取得之專業訓練30個小時以上證明書等相關申請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團體辦理。
換句話說,就是要重新上營業員「初訓」的課程。
通過不動產營業員訓練測驗即可擔任不動產營業員嗎?
依法規定除了通過測驗外,仍需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團體登錄」並「領有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者,使得充任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所以請記得通過測驗後,攜帶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及格證明書至全聯會辦理營業員登錄。
北區辦理不動產營業員登錄機構有:
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電話:02-2358-2535
地址:台北巿中正區北平東路20號7樓
中華民國不動產代銷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電話:02-2726-8871
地址:台北巿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508號26樓
房屋稅對於住家及非住家的徵收稅率修正何時生效?
房屋稅條例第5條修正案,自103年月6日生效,主要稅率修正內容如下:
增訂住家用房屋屬供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之稅率為1.2%(同自住房 屋);非自住之住家用稅率由現行1.2%~2%修正提高為1.5%~3.6%,地方政府並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
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房屋稅率,由現行1.5%~2.5%修正提高3%~5%,與營業用房屋之稅率相同。供人民團體等非營業使用者仍維持現行1.5%~2.5%。
請問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證書可以換取營業員證明書(免測驗)嗎?申請所需文件有哪些?
可以,但不得重複請領。(以一次為限)
申請應檢附文件: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登錄證明申請書(請上全聯會官網下載)
身分證明文件(外國人為護照)影本 1 份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證書及其影本
經紀營業員登錄及證明費合計新臺幣 300 元,通訊申請者檢具郵政匯票(匯票請購單「受款人姓名」請填載受理機構、團體全銜)。
3年7萬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補助對象為何?
政府頒布之補助對象-需為年滿15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
具本國國籍
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台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符合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補助金額有多少?
符合政府規定之在職勞工參加訓練,三年內最高補助七萬元,補助標準如下 :
以訓練單位辦理訓練收費標準,補助每一學員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八十訓練費用,其餘費用由學員自行負擔。
學員屬特定對象(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及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中低收入戶、六十五歲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補助全額訓練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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